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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家居工厂数字制造领域三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2022-09-06    来源:秘书处    发布者:管理员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广泛宣传学习家居行业智能制造案例,推进家居行业智能制造,促进家居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联合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共同发起《家居智能工厂 评价》、《板式家具数字化车间 评价》、《高端定制家具数字化车间 评价》三项团体标准,现对三项团体标准向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该批标准的制定将对我国家居行业智能应用、专业技术、智能数字化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引领保障作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专家广泛参与,具体内容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三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填补国内智能家居评价标准空白,为家居行业智能工厂进行综合评价、企业内部自我评价等提供评价标准,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起草单位须具备条件
1.本领域骨干单位,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重视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本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家居行业制造工厂、智能工厂规划企业、制造设备供应商、数字化工厂软件系统供应商等);
2.参与单位具有专业标准编制人员、具备该领域较高标准化专业水平和责任心;
3.参编专家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标准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标准前言署上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3.发起草单位证明证书并进行推广宣传;
4.优先参与标准化先进示范表彰工作。 
5.优先获得商会相关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入围年度制造业500强及细分品类30强荣誉、荣获中国家居业诚信AAAAA级企业。
四、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与参与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1.参与制定标准工作计划、任务及进度,参与标准起草; 
2.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和参考文献,承担工作组分配的任务; 
3.保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4.为标准制定提供工作经费保障和必要支持。 
五、申请方式 
申请起草单位须填写《标准起草单位登记表》,确定项目联系人和标准起草人,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fdcc2002@126.com,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登记。
欢迎家居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及相关单位参与编制工作,共同推动整家定制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启家居美好生活。
 
附件:
1. 立项标准目录
2. 参与标准起草登记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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