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的市场竞争力和转化效益,根据《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机电行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2024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以促进行业科技创新为宗旨,遵循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原则。
二、鉴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机器人、工业智能与大数据、工业数字孪生、工业互联、智能装备、智能制造、智造系统集成等技术和产品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
三、申请条件
(一)科技成果鉴定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要求。
(二)科技成果鉴定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有关数据、成果物等应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三)申请单位原则上为本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先申请办理入会手续。
(四)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应为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
四、工作程序
凡符合鉴定范围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开发单位可向协会提交科技成果鉴定书面申请。科技质量工作部在接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做出是否予以鉴定的回复意见。
五、材料要求
申请鉴定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完成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邮寄至本会秘书处,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六、时间要求
鉴定材料需在拟鉴定日期前30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本会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明雷
联系方式:010-62029218 转806,13910132260(同微信)
电子邮箱:liuml@cameta.org.cn
附件:1.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2.会员申请表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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